通知公告

【公示】郑州商学院关于第十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2-26浏览次数:28

各教学单位:

依据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成字〔2018〕102号)要求二级学院初审,人事处、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复审,拟认定邓一平等11名教师为我校第十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现将人选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第十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师发展中心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职务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职务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址:郑州商学院艺术大楼206(西)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仁杰

 话:0371-61070717


附件:郑州商学院第十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郑州商学院第十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