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成字〔2018〕102号)要求,经二级学院初审,人事处、质评中心、科研处复审,拟认定吴阳阳等10名教师为我校第十二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现将人选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第十二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职务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职务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资讯楼附楼一楼)
联系人:周丽娜
电话:0371-61070717
附件:郑州商学院第十二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