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示】郑州商学院关于第九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喻愔烁发布时间:2026-05-25浏览次数:188

各教学单位:

依据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成字〔2018〕102号)要求,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认真组织考核,经教务处、人事处、质评中心、科研处审核,校领导审议,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第九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职务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职务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资讯楼附楼一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周丽娜

电话:0371-61070717

附件:郑州商学院第九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