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申请课程重、补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25浏览次数:0

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补修相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组织好本次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的各项工作,并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

一、重修

1.办理重修的课程范围: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课程(或实践环节)及非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的课程(学时、学分及考核方式相同)。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及环节不受理。重修必须随跟读班级参加课程考核。

2.申请课程重修的学生类别:①初修课程成绩≤30分的;②初修课程考试缺考的;③考核违纪作弊的;④补考不及格的。

二、补修

1.办理补修的课程范围: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课程(或实践环节)及非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的课程(学时、学分及考核方式相同)。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及环节不受理。补修必须随跟读班级参加课程考核。

2.申请课程补修的学生类别:因学生学籍异动导致有应修未修的课程及环节的。

三、办理时间

2023年9月25日-10月18日

四、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老师审核无误后交由学院审核并领取《郑州商学院学生重(补)修申请表》;

2.学生据实填写申请表,学院审核无误后,开具重修、补修回执单;

3.学生将回执单交由跟读班级任课教师,重修、补修课程考试随跟读班级进行;

4.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在青果系统内为重(补)修学生报名并分配跟读班级。

五、注意事项

1.需要办理重修、补修课程的学生一定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根据自己学习能力选择申请的课程。

2.重修、补修课程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需申请办理重修、补修课程免听手续。

3.申请课程重修、补修的学生须跟随跟读班级参加期末考试,重修、补修考试与期末考试冲突的,须考前办理缓考手续,随下学期初补考参加考试。

4.各学院在办理学生重修、补修手续时应仔细审核,确保学生符合重修、补修办理条件,并于10月19日12:00前将本学院重修、补修申请统计表交教务处注册科。

5.免修和课程成绩相抵的手续同期办理,不再另发通知,申请手续由各学院汇总交教务处注册科统一办理。

 

教务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