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0-10浏览次数:0

各学院:

为切实抓好学风建设,营造积极进取的学习氛围,鼓励我校学生认真学习,钻研专业,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本学期我校继续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校本、专科在校生(2024级学生不参评)

二、奖学金类别

(一)成绩优秀奖学金

成绩优秀奖学金等级及金额: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元∕人)

(二)学业进步奖学金

学业进步奖学金等级及金额:一等奖学金(200元∕人)、二等奖学金(15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元∕人)

三、评审办法

依据《郑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比例

成绩优秀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应占本专业同一年级评奖学期总人数的10%,其中一等奖学金的获奖人数比例为总人数的2%、二等奖学金的获奖人数比例为总人数的3%、三等奖学金的获奖人数比例为总人数的5%。

五、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的在校生申请奖学金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成绩优秀奖学金

1.每学期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2.体育成绩在60分以上;

3.操行成绩列甲等。

(二)学业进步奖学金

1.每学期学业平均成绩自一年级第二学期起比较前学期成绩进步满5分以上(含5分)而各科成绩均及格;

2.操行成绩乙等以上;

3.其他具体要求请参照《郑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注:成绩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两种类型的奖学金不能同时申请。

六、评审方式

按《奖学金线上评审操作流程》,在奖学金线上评审系统内按步骤完成名额设置、平均成绩和操行成绩导入、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初审和学校复审等工作。

七、工作时间安排

(一)初审

1.10月11日-10月13日,各学院管理员(教学秘书/教学干事)在奖学金线上评审系统内完成优秀奖学金名额的分配设置工作;辅导员按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两个学期的参评科目,完成两个学期平均成绩的导入工作。

2.10月14日-10月16日,各学院组织动员学生完成奖学金线上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学生申请奖学金的过程中,辅导员和学院管理员不要进行审核,以免重复返工)。

3.10月17日-10月20日,辅导员完成所带学生的优秀奖学金和进步奖学金的审核。

4.10月21日-10月22日,学院管理员对辅导员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学院初审。

(二)复审

10月23日-10月25日,教务处将逐一对各学院提交的成绩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复审并及时反馈复审结果。

(三)公示及发放

1.10月26日-10月28日,教务处将复审通过的成绩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2.10月29日-11月10日,根据复审和公示结果,将本次成绩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的评审结果以签呈的形式上报校领导审批。待审批通过后,下阶段将进行奖学金奖状填制及奖金的发放工作,预计奖金将于11月底发放。

3.11月11日-11月17日,各学院对获奖学金进行表彰及宣传,并向教务处提交奖学金发放的过程性材料(照片、学生获奖感言、微信公众号及新闻宣传报道等)。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郑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要求和奖学金评审名额,认真开展评审工作。

(二)规范操作

各学院要加强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跟踪、监控和反馈,及时公布意见反馈,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

各学院要加大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宣传,发挥奖学金引领和激励作用,扩大奖学金的影响力。


                                  教务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