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的有关要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6〕198号)文件精神,切实提升我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数字素养与人工智能应用能力,增强学生核心竞争力与就业质量,现就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6届本科毕业生均须参加此次培训,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5月11日—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
(一)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三个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三)学习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动员学生完成学习,学生完成学习后将“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及《xx学院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学生信息表》(附件1)交学院汇总。
(四)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动员: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宣传解读,确保每位2026届毕业生知晓培训要求、按时完成学习。
2.严格统计报送:以平台电子证书为依据统计参训与完成人数。各教学单位须于2026年6月12日17:00前,将《XX学院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学生信息表》(附件1)、《XX学院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的Excel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zbujwckwk@126.com。
五、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010-58581028
政策咨询:0371-64562822
附件1:xx学院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学生信息表.xlsx
附件2:xx学院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xlsx
郑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