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6〕169号)要求,现就我校省级“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鉴定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度首批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2024年度第二批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
我校获批立项课程须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课程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由学校提出意见后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具体参与本次验收的课程清单详见附件4。
二、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课程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结项条件
“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需达到下列条件:
1.课程建设参照混合式课程建设标准,课程至少已经开设2个学期,且教学效果良好;
2.结项报告中有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3个以上或者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著作一本;
3.积极组织课程开设班级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并在上述两项活动中至少取得1个省级以上奖项。
四、结项方式
1.本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鉴定工作,由省教育厅委托我校聘请专家组织鉴定,教育厅复核。
2.学校将建立课程鉴定委员会,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2/3)。
3.课程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议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未完成课程目标和建设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五、材料报送要求
1. 纸质材料:各课程需提交《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鉴定结项书》(附件1)及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各一式二份,分别装订成册(佐证材料需有目录页码),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所有纸质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
2. 电子材料:请于2026年7月20日前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评审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版《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https://jgxm.haou.edu.cn/)
3.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请各课程负责人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2: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鉴定结项汇总表.pdf
附件4: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验收清单.doc
教务处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