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2-10浏览次数:0

校属各单位:

根据前期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校未进行2022年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郑州商学院《关于印发2022年度教师(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商政文[2022]138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我校专职教职员。

(二)近3年严重违反我校《教师服务考核办法》《职员及工友服务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者,或近3年受过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类型

(一)助教、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助理馆员。其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职员应申报助理工程师,图书馆职员应申报助理馆员。

(二)自2014年起,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如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合格(水平)等,不再初聘职称,请自行报名考试。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学历、年限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在我校专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一年。

2.专科毕业,在我校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三年。

(二)申报助教、助理实验师,须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档案已转入我校(由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

(四)本科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五)未取得相应职称,且本年度内未申报其他系列职称。

(六)申报中级职称的教职员须先取得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

备注:详情请查阅人事处官网“职称评审”窗口中的“初级职称评聘须知”。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个人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并交相关单位审核

1.填写完整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见附件1),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

填写《呈报表》时注意:

(1)“专业”应与本人任教专业或从事专业相一致,且需与系统申报专业一致;

(2)外语语种、证书等级和取得时间无需填写;

(3)参加工作时间:本人初次参加工作时间;

(4)主管单位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码01014;工作单位郑州商学院,代码01014111。

(5)《呈报表》中“见习期工作小结”栏不低于500字,“主要工作成绩及奖惩情况”栏不得空白;请真实准确填写表内信息。

(6)《呈报表》中呈报单位为各相关单位,高校教师系列主管单位为教务处,人事(职改)部门为人事处,材料经以上部门签章后提交人事处。

2.个人近期一寸彩照1张(背后写名字、所在单位、申报专业)。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学历认证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认证或至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4.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人员提供)。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相关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

7.填写后的《考核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1份。

8.填写并由相关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的《职称申报评审承诺书》(见附件3)1份。

备注:申报材料统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当场核验无误后退还。

(二)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需登录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提交。

个人账户及密码,联系陆浩译索取,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

五、费用

申报费用:100元/人(请备现金)。

六、时间安排

1.2月9日,个人准备相关材料网上申报及相关单位审查

2.2月10日,到人事处提交相关材料并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