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者:张嵘发布时间:2025-08-08浏览次数:13

校属各单位: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25〕604号)要求, 现将高校申报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新一代信息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申报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有关事项

申报程序: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省属和民办高校通过教育厅推荐申报,市属高校通过所在地市发改委推荐申报;

申报数量:我校限报1项。

材料编制:请各单位积极遴选符合申报要求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并填写《2025 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1,Excel格式)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附件2-2,Excel格式)。同时,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附件2-3,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2025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sxykyc@126.com。

附件.docx

科研处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