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24〕14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新政策、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我校已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7.本年度未获得生源地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6000 元,且不低于 1000 元,且为100的整倍数,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合理确定申贷额度。
(二)贷款发放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根据学生在校学习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贷款最长时间,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请各学院按照实际要求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贷款发放日:2024年11月中旬。
贷款起息日:贷款发放当日。
(三)贷款数据录入
贷款申请数据录入可由申请贷款学生通过在线系统自行录入,也可由院系通过助学贷款系统进行统一录入,录入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8日。
1.首次贷款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账户信息后直接提交贷款申请即可,注意选择正确学院专业班级;
2.续贷学生:
(1)需至少登陆两次在线服务系统;
(2)通过系统填写一份200字的“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学院要对续贷声明进行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少于200字将学校将无法审核通过);
(3)学生满足以上两项条件后系统才可允许提交本年度贷款申请。
(四)学院审核流程
1.学院登录助学贷款系统: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请各学院在核对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认真核对学籍和基本信息,确保符合全日制、在校在籍等资格要求,确保录入的姓名、身份证号、入学前户籍地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保持一致,尽量留存学生QQ号、手机号等常用联系方式,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此外,学生基本信息“手机”一栏为短信通知的主要媒介,请学生及时更新和填报。
2.符合贷款条件的首次贷款学生申请数据直接选中导入系统即可;续贷学生院系需首先进行“续贷审核”,审核通过后选中数据导入系统。
3.请各学院建立并执行贷款面谈,10月14日前完成系统审核、提交工作。
(五)借款合同签订及审批
11月2日,学校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各学院组织学生签订合同,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各学院要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核对每套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
(2)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按省、市、县(区)、乡(镇)、村组门牌号填写,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
(3)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本人是否签字、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
(4)核对借款合同学校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和日期是否齐全、正确,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和资助中心的公章、日期是否齐全。
(六)助学贷款发放
11月中旬,开行河南分行将贷款划付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学校账户上,学校财务部门划扣学费、住宿费后,如有余额,将由学生核对有关信息签字后,汇入学生本人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活费。借款学生申请的生活费,在贷款支付宝账户处于冻结状态,需要学生实名认证后,提现至学生绑定的银行卡。
三、需提供材料
(1)首次贷款学生
首次贷款学生首先通过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账户并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
提交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2)续贷学生
续贷学生只需通过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后导出打印、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原件。
(3)《申请表》
借款学生认真填报系统有关数据、打印并补充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不需要任何单位和部门盖章证明,但需要学生进行“诚信承诺”,承诺:信息属实,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是本人真实意愿的体现, 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贷款资格审查。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要严格进行信息审核。
(二)规范贷款申请流程。坚决杜绝未经合法合规程序,允许他人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或代为办理贷款的现象发生。
(三)扎实做好贷后管理。各学院要统筹制定全年本息回收计划;要早准备、早着手,抓住关键时间节点,运用适当通讯手段,做好学生联络、毕业确认和还款通知工作,并及时在贷款业务系统记录联系情况;要牢固树立“服务为先,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加强与学生交流,针对历史遗留等问题,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沟通。
(四)规范贷款档案管理。贷款学生档案中需存档的材料包括:《借款合同》《承诺书》《申请表》及其他随贷款工作发生的相关资料。各学院于2024年11月20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存。
(五)各学院要严格按上述要求,统筹兼顾、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