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强化课程考核质量管理,深入落实审核评估专家关于试卷工作的改进建议,充分发挥课程考核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现组织开展试卷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本次检查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质评中心”)联合教务处共同组织实施。成立校级试卷检查工作组(以下简称“校级检查组”),成员包括校级教学督导、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督导员/教研室主任、试卷专项负责人,两名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教务处及质评中心工作人员。校级检查组负责统筹推进全校范围内的试卷自查、抽查及整改复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科目(含考试、考查)。
(一)抽查原则
覆盖所有考试课程及各类考查课程。
(二)资料范围
各教学单位需提交被抽查班级的归档材料及整套课程考核归档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抽查资料标准按年级区分:2022级、2023级按原有归档要求执行;2024级、2025级考试课程须提交《课程目标达成度与考试情况分析报告》,考查课程须提交《课程目标达成度与考核情况分析报告》。
三、检查内容及评价标准
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试卷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检查试卷命题质量、卷面质量、批阅质量、分析质量、归档质量。特别是要结合2025年审核评估专家考察过程中提出的“试卷结构偏重知识记忆,综合性、开放性试题比例偏低;过程性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健全,评分标准缺乏明确性与可追溯性;达成度评价机制覆盖不全,试卷分析多停留在分数统计层面,对教学改进的支撑作用不明显”等问题,进行重点关注。
四、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校级抽查、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模式,分三个阶段闭环推进。
(一)单位自查(3月12日—3月16日)
3月12日:组织校级检查组会议,明确检查标准与要求。
3月12日—16日:各教学单位开展自查与整改,并提交自查总结(详见附件3)。
(二)校级抽查(3月17日—3月23日)
1.3月17日—22日:校级教学检查组(详见附件4)到各教学单位,现场调阅教学资料,开展试卷专项检查;
2. 3月23日前:各校级教学检查组提交检查总结和过程记录单(详见附件5);各检查组组长及成员前往分工教学单位召开“试卷质量专项检查反馈会”,面对面交流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
(三)整改复查(3月24日—3月26日)
1.3月24日—25日,各教学单位依据检查报告与现场反馈,组织进行试卷的举一反三整改,并提交整改材料。
2.3月26日,校级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形成本次校级检查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试卷质量专项检查对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自查工作,指定专人配合校级检查组开展工作,确保检查有序进行。
(二)对标对表,严格检查。校级检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检查范围、内容和标准进行,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各教学单位要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排查,务实整改到位,切实形成“检查—反馈—整改—提升”的质量闭环。
附件:1.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标准
2.试卷质量评价标准
3.教学单位试卷自查总结(模板)
4.试卷质量专项检查组分工一览表
5.试卷质量检查评价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