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试卷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李斯发布时间:2026-09-17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管理,推动课程考核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更大效用。根据本学期质量监控工作总体安排,现组织开展试卷质量专项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本次检查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质评中心”)联合教务处共同组织实施。学校组建校级试卷检查工作组(简称“校级检查组”),全面统筹全校试卷自查、抽查及整改复查等各环节工作。

二、检查范围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科目(含考试、考查)。

(一)抽查原则

覆盖所有考试课程及各类考查课程。

(二)资料范围

各教学单位需提交被抽查班级的归档材料及整套课程考核归档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抽查资料标准按年级区分:2023级按原有归档要求执行;2024级、2025级考试课程须提交《课程目标达成度与考试情况分析报告》,考查课程须提交《课程目标达成度与考核情况分析报告》。

三、检查内容及关注重点

(一)检查内容

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试卷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检查试卷命题、卷面、批阅、分析及归档质量。

(二)关注重点

审核评估专家提出的“综合性、开放性试题较少,达成度评价与试卷分析对教学改进支撑作用不足”等问题;上学期试卷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部分课程教学大纲与人才培养方案契合度不足;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与分析的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试卷评分标准缺乏明确性与可追溯性、归档资料不规范”等问题。

四、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校级抽查、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模式,分三个阶段闭环推进。

(一)单位自查(9月17日—9月23日)

1.9月17日:组织召开校级检查组会议,明确检查标准与要求。

2.9月18日—23日:各教学单位开展自查与整改,并提交自查总结(详见附件3)。

(二)校级抽查(9月24日—10月14日)

1.9月24日—10月14日:校级教学检查组(详见附件4)到各教学单位,现场调阅资料,开展试卷专项检查;

2.10月14日前:各校级教学检查组提交检查总结和过程记录单(详见附件5);各检查组组长及成员前往负责的教学单位召开“试卷质量专项检查反馈会”,面对面反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并提供指导意见。

(三)整改复查(10月15日—10月20日)

1.10月15日—19日,各教学单位依据检查报告与现场反馈,组织进行试卷的举一反三整改,并提交整改材料。

2.10月20日,校级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形成校级检查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周密部署。自查环节,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动员部署,深刻认识试卷质量专项检查对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作用,精心组织本单位自查、抽查事宜,保障各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对标对表,从严把关。检查环节,校级检查组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立场,严格按照既定范围、内容及标准开展检查,做好检查结果的实时反馈和精准解读,共商共研改进提升路径。

(三)以点带面,务求实效。整改环节,各教学单位要聚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挖成因,举一反三推动各项整改举措落到实处,健全“检查—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机制。


附件:1.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标准

    2.试卷质量评价标准

    3.教学单位试卷自查总结(模板)

    4.试卷质量专项检查组分工一览表

    5.试卷质量检查评价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