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全面把握毕业班教学成效,现组织开展2027届毕业生评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本次毕业班评教由质评中心全面组织,各教学单位选派工作负责人,联合毕业班辅导员负责具体实施。
二、对象及主体
(一)评教对象
本学期负责毕业班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
(二)评教主体
2027届毕业生:2023级本科全体学生、2024级专科全体学生、2025级专升本全体学生。
三、评价规则
(一)评价实施平台
郑州商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https://jxpj.zbu.edu.cn(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二)等级与比例要求
本次评教划分为四个等级:90—100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为中等,70分以下为差等。打分需有一定的区分度,严格按四个等级分段进行:优秀占比不得超过20%,良好占比不得超过50%,中等占比不低于20%,差等占比不低于10%。毕业班学生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若评价等级比例不达标,则无法进行结果提交。
(三)评价权重
本次毕业班学生评价结果与非毕业班学生评价结果汇总后形成教师、课程的学期评价分值,占最终结果的45%权重。
(四)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标准以《郑州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评教)实施办法》(商政文〔2026〕62号)学生评教指标为依据,按百分制对教师实际教学情况进行评分(详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整体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测试阶段和正式评价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10月21日—22日:测试阶段
质评中心组织完成评教系统测试,各教学单位进行工作动员,组织毕业班学生校验系统信息并及时反馈问题,测试数据不计入最终结果。
(二)10月23日—27日:正式评价阶段
毕业班学生登录“郑州商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按指标内涵、系统提示比例对课程、教师进行评价,保存提交。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组织责任。各教学单位作为实施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动员、信息校验和过程督促,原则上参评率应达100%,特殊情况及时报备;质评中心将本次评教组织情况、参评率纳入当月质监工作考核。
(二)严守评价纪律。各教学单位应积极引导毕业班学生依据学生评教指标,客观公正、独立如实评分,严格按等级比例提交,不得恶意评教、他人代评或弄虚作假;正式评价阶段,各教学单位每日16:30反馈参评率。
(三)做好结果应用。本次评教结果将与期末在校生评教及其他主体评教结果综合计算,作为教师考核、课程建设的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梳理评教过程中的意见建议,督促教师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水平。
附件:1.学生主体评教操作步骤
2.郑州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评教)实施办法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