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我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激发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创新,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教师发展中心拟举办郑州商学院第六届信息化教学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赛对象为我校专任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教育宣传工作者。
本次大赛各学院择优申报,按照各单位专任教师占比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3)。鼓励宣传部、学务处、校团委等部门积极推荐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项目设置及要求
(一)大赛项目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微课、优秀教育电视节目两个项目。
1.微课
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方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
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mp4等),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视频中建议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上传。视频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
2.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是指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制作要求:
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校园新闻应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每条新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
校园电视作品(新闻专题类):校园专题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
校园电视作品(校园DV、MV):应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MV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制作完成后有字幕,时长3—5分钟。
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报送形式:前期录制分辨率不低于720×576,视频制作推荐使用高清制式,压缩推荐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MP4,总大小不超过2G。
(二)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优秀教育电视节目作品作者不超过三人。每位教师限参与报送一件作品。
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三、比赛程序
本次大赛分为教师准备阶段、学校评审阶段。
(一)教师准备阶段(2025年5月9日-5月22日)
各二级学院遴选参赛教师,参赛教师按照“作品推荐参考指标”(附件2),准备10分钟之内的教学设计和讲稿,结合授课内容思考微课制作的要求。
(二)学校评审阶段(2025年5月23日-5月30日)
参赛教师应在5月23日前,将所有参赛相关资料电子版上传至网站http://5e6bc8hs.mh.chaoxing.com。
参赛教师结合教学设计、讲稿及要求自行录制视频。视频命名:“学院-姓名-微课/优秀教育电视节目-题目”,作品登记表(附件1,签字后的PDF版)命名:“学院-姓名-作品登记表”,其他材料按照作品登记表格式命名。作品登记表中,所在单位填写各学院名称。
学校成立大赛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微课及优秀教育电视节目作品进行严格评审,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根据校赛最终评审结果择优上报优秀参赛作品,最终参赛作品后续将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统一录制。
经推荐并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参赛作品,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学校将按照《郑州商学院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实施办法》向获奖教师发放奖励,并为微课类比赛一等奖获奖教师匹配1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师发展中心 周丽娜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5月8日